在數位時代命題下,有個顯而易見的觀念衝突正逐漸在發生,即「互聯」與「隱私」觀念對峙的現象。而這樣的對峙現象,又可分為兩個發展脈絡:其一是個人仍能主動的採取一些行動來保有「隱私」;其二是個人被動且不自覺得被侵犯了「隱私」。
在前者部分,如「Mozilla 回顧 2012 年:「行動化」的一年 」指出,數位使用者能夠在自己的電腦瀏覽器中,選擇不被link,而藉此保有自己的隱私。但後者的部份,正如「Internet Explorer 的漏洞讓廣告分析商追蹤使用者的滑鼠動作? 」一文所示,數位時代要掌握網路使用者的使用習慣、偏好、取向是極為容易的,他人可以透過隱藏在「可視數位平台」下的「不可見監控程式」,來盜取數位使用者的個人瀏覽資訊,個人的瀏覽資訊理應是「個人隱私」,然而卻在數位時代下被暴露與竊取,不僅如前述的滑鼠點擊處,還能夠透過「眼球追踪報告」來竊取數位使用者眼睛停留的位置,而數位使用者卻渾然不知。
雖然數位時代的眾多行動化技術帶給人們更大的便利,但我們也該站在人文的角度,去反思數位技術在哪些方面侵擾了人文精神,如對於每個人的網路使用習慣與隱私,就是一個應該保護的部分,我想數位化、行動化、互聯化只會越來越全面,當數位世界撲天蓋地的向我們襲來,我們就必須開始認真規劃與研擬回應數位時代所可能產生的諸種命題,開始保護身處在數位互聯世界下的人們,以便安全無虞的令人們可以從「無電腦時代」完成到「全電腦時代」的過渡,既能享有數位技術的便利,也能維持對於個人的基本尊重,這是數位行動化世界下,一個迫切需要思考的焦點所在。
雖然數位時代的眾多行動化技術帶給人們更大的便利,但我們也該站在人文的角度,去反思數位技術在哪些方面侵擾了人文精神,如對於每個人的網路使用習慣與隱私,就是一個應該保護的部分,我想數位化、行動化、互聯化只會越來越全面,當數位世界撲天蓋地的向我們襲來,我們就必須開始認真規劃與研擬回應數位時代所可能產生的諸種命題,開始保護身處在數位互聯世界下的人們,以便安全無虞的令人們可以從「無電腦時代」完成到「全電腦時代」的過渡,既能享有數位技術的便利,也能維持對於個人的基本尊重,這是數位行動化世界下,一個迫切需要思考的焦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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