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屋」,我們都有很制式的想像,可能必須有屋頂,有地板,有四面牆,中間有些隔間(當然有些人對於「屋」可以有很另類的想像)。上述這種對於「屋」的一般印象,可能來自於我們對於秩序感與安全感的需求,「屋」之天地與四方,能維持居者之秩序與安全,不受風雨與外在危機的立即性威脅。
不過,「屋」之於人,除了是提供遮蔽與保護的防禦空間外,「屋」也應是提供居者得以休息的放鬆空間,此即呈現出「屋」之兩面性:「房屋」與「家屋」的兩層作用。
在「家屋」層次上,「屋」之設計除仍保有「秩序感」與「安全感」外,更需進一步令居者有「幸福感」與「生機感」。只有讓「屋」兼具上述四感,才能令居者「安居」而「樂業」。
現在我們可以看見很多的建築,都是以「房屋」觀念系統在進行構作,雖然安全與具有秩序,但卻只將「屋」視為沒有生命,由鋼材、混泥土等構作的冰冷建築。「屋」若只是沒有生命的建築,則居者在此冰冷建築中,又該從何汲取到生機感與幸福感。
因此,我們當代著實應轉換概念系統,進行「屋之擬人化」思維的轉向,將「屋」視為「人」;在此觀念思維轉向下,「屋」之構作就必須轉化,不再是屋頂、地板、四面牆,而是要如何讓「屋」能夠吸收光,水,氣而生生不息,提高「屋」的「生機感」,是我認為當前建築觀念應當邁向的時尚前沿。
若能將「屋」視為「人」,在建築「房屋\家屋」時,也思考到「屋」的自我循環系統,讓「屋」具有吸收光,水,氣的能力,而能自己生生不息;則居於具備生機感之「屋」中,居者日日身處於生機盎然的「家屋」而非冰冷「房屋」中,則居者必感生機空間而越發美好。
故走向「屋之擬人化」道路,讓「屋」之內外皆能具有吸收水,氣,光的能力,令「屋」產生光合作用,「屋」與「居者」兩相得利,這樣的建築觀念系統轉移,應為未來可見之建築時尚。
Brian 2013.12.13
延伸閱讀:充滿陽光和植物的綠建築—ANH HOUSE
http://www.searchouse.net/op/arch?bid=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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