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偉雲2012.7.4
「懶惰」究竟是什麼意思?其觀念內涵是什麼?在傳統社會中的「懶惰」,到了現代社會是否仍然適用?我們是否需要重新思考「懶惰」觀念的當代意義?這些我們今天可以簡單的來討論一下。
首先是「懶惰」的起因,很多人說了有趣的答案。以下舉兩個例子:第一個是孟德斯鳩認為「懶惰」來自於「器官纖弱」所致,而東方人便是因「器官纖弱」導致「身體懶惰」,連帶著也造成「精神懶惰」,因此在孟德斯鳩眼中,總認為東方人具有一種「懶惰」氣息,正因「精神懶惰」,因而無法使精神有所行動、努力、鬥爭。孟德斯鳩甚至把東方法律、風俗習慣、衣服樣式都和一千年前相同,以及東方民族性的不好爭強鬥狠,全都歸因於東方人的器官纖弱、身體與精神懶惰上。這裡可見在西方的「懶惰」觀念下,中國的「和諧」、「從善如流」也是「懶惰」的行為了。不過這也是西方在「尚爭」觀念下,以「懶惰」話語系統諸如「怯懦」、「懶散」、「貧乏」、「無知」等語言,對中國進行的言語暴力罷了!
而第二種「懶惰」的歸因,則是宗教性的詮釋。如西方基督宗教有所謂「七宗罪」,是由阿奎納於13世紀時,歸結教徒的重大惡行後所提出,最早是有八種罪行,諸如:暴食、色慾、貪婪、悲嘆、暴怒、懶惰、自負及傲慢。後來在六世紀後期,由教宗額我略一世,將八種罪予以歸併、化約,並添加新的罪行。變化有三:1.自負歸入傲慢;2.悲歎歸入懶惰;3.增加妒忌一罪。有趣的是,這些罪行的歸併,實乃象徵著當時世界觀念與語境的轉移變化,有興趣者可深入配合當時歷史語境,觀察諸如自負、悲歎觀念等,因為哪些語境改變導致各被「傲慢」與「懶惰」收編,從觀念與語境角度切入,可較好地處理宗教範疇中的觀念詮釋異變現象。
而這三個變化煞是有趣,如將「悲歎」歸為「懶惰」的話,則很多哀時感事之文人,或者是行吟江畔後,自嘆「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屈原,不也都變成了「懶惰」的人,而犯下「七宗罪」此等大罪了?!而諸多抒發心情的詩文,在西方基督宗教眼中,不也都變成「懶惰書寫」了。看來西方將「悲歎」置入「懶惰」的話語系統中,要比中國視「晝寢」為「懶惰」更為嚴苛不少。
而基督宗教將「悲歎」看做「懶惰」,乃是因為「悲歎」就好的來說,雖可視為「苦悶的象徵」,但就負面的來說,這樣的「悲歎」,是無法回應上帝的Calling,因此就成了毫無作用的「無病呻吟」,不如趕緊到世俗中努力獲得成功來榮耀上帝,證明自己乃是上帝的選民。而在西方這樣的宗教觀念系統中,「悲歎」成為「懶惰」之「七宗罪」,自然可以理解,因為時間都該拿來工作以榮耀上帝,哪還有時間「悲歎」!不過東方沒有這樣的宗教觀念系統,故不會將「悲歎」視為「懶惰」。但是從這也可看出「悲歎」觀念是否為「罪」,是取決於不同文化觀念系統的詮釋,因此也不一定全是負面。所以「懶惰」這種「時間規訓話語系統」就不會是普遍真理!以下就來說說「懶惰」觀念是如何成為掌權者的「時間規訓話語系統」的!
在艾倫《惡魔花園:禁忌食物的故事 》一書中,從「飲食」角度指出,在公元前七世紀斯巴達法典中,就有大家必須集體在公共大廳使用集體供應餐點的規定,而且量少吃不飽,目的就是防止人們懶惰的躺在沙發上,而餐桌擺滿菜餚,等廚師說餐點準備後才欠身起來,活像個在角落中等待餵食的動物一般,浪費著生命;而且更厲害的是,這樣「飲食平等」的機制下,誰「偷吃東西」就很明顯了,可以從「胖瘦」中看出來,大家都吃一樣東西之下,某人如果變胖,不就表示他偷吃東西,而會「偷」吃,表示其道德節操有問題,因此要抓起來拘禁。(小編案:但這很像有點忽略吸收良好跟吸收不良的差異囉XD)
而這就是在「飲食」上防止「懶惰」出現的一個規訓機制。其他有趣的還有法國貴族禁止人們吃鬆軟白麵包,以確保農民可以吃苦,實際上是確保農民可以持續被自己繼續壓榨,不會因為吃過白麵包後有所比較,心生不滿而揭杆起義,而也因此「白麵包」成為一種帶有「懶惰」色彩的食物。書中也認為現當代的麥當勞等快餐文化,也具有防止人們在「飲食」上出現如「細嚼慢嚥」,或是「浪費時間」去買菜、洗菜、備菜、出菜、享受佳餚等「懶惰」現象之功能。有趣的是,現在坊間或電視節目中,最多產的書是煮菜類的書(彷彿人人都可以出一本),節目量最頻繁的節目是煮菜類的節目(不用說大家開電視可以同時看到N台在煮菜,而且誰都可以來「說菜」~!)
如果以艾倫書中所說,太關注與著重飲食,並在上面花太多時間是「懶惰」的話,那可以說我們當代正以一種極快地速度進入「懶惰世代」,相信某一天書局新書架上,「煮菜類的書」會佔據一半甚至更多的出版市場!這其實也是個值得反省的問題,大家把時間都拿去「煮菜」,為何不拿來「思考」呢?如艾倫這樣從「飲食」出發去觀察社會、文化、觀念在「飲食」中的再現,這應該會比貼個幾張美麗的照片,放上幾行料理食材的步驟、數量、作法須知等等,然後食物的圖片通常佔據版面的一半以上,文字量少的可憐的著作,來的更值得用自己寶貴的「時間」去書寫,而不是「浪費時間」去寫「煮菜的書」,甚至讓人們去買這樣「煮菜的書」,來繼續「浪費時間」,好聽是用「生活美學」來包裝這樣的文化行銷,但如果讓基督教徒看來,這些行為不是犯下暴食(過度的飲食或是過佳的飲食)、色慾(對於飲食的美色貪欲)、貪婪(能吃四十塊的陽春麵卻花伍佰塊去作一道有各式香料的義大利麵)、懶惰(花費「過量」時間去煮菜而不工作去榮耀上帝)等七宗大罪嗎?(小編案:當然如果你職業是廚師就例外,你煮的越好吃、花在煮菜的時間越久,反而越榮耀上帝!)
而在中國呢?「懶惰」這個觀念,成為一個「非道德」觀念,是在一個「權力控制」話語系統下產生的。傳統控制者為了提高人民生產,讓國家富強;或是老師為了提高學生學習進度,讓學生成長,因此用了一套將「懶惰」觀念加以「污名化」與「妖魔化」的話語機制,來規訓與箝制人們的「自由意志」。而透過污名化後帶有負面色彩的「懶惰」話語機制,長久以來便內化為人人的自我控制。因此如果你讓人知道你都是中午過後才起床,不管你是不是習慣凌晨才睡,即使睡到中午但你睡眠時間也沒有比一般人的七個小時長,還是可能會被視為「晝寢」,然後冠上「朽木」以及「糞土之牆」的名號,看看孔子的弟子宰予就知道了。
其實仔細想來某些行為之所以被污名化為「懶惰」,是由於時間觀念的差異。因為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即非常在意「時間」,才會有「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等諺語,在在顯示對於時間的重視。但重點是,若是以自己的時間觀念去強制要求別人與你一樣,這不就成了「暴力行動」了嗎?若是別人不跟你一樣早上起床就斥責他是「朽木」,這不也成了「語言暴力」。換個方面說,像法國人吃飯這麼「慢條斯理」,吃一頓「法國餐」一兩個小時跑不掉,那法國人在斯巴達人眼裡不就成了最「懶惰」的一個人種了嗎?
再讓我們拉回「晝寢」現象進行討論,從上可知,我們不能說「晝寢」的人是浪費時間與懶惰,那只是因為他與一般人「大眾時間觀念」產生「觀念衝突」而已,所以基本上「懶惰」是一種「大眾時間觀念」的「暴力話語系統」,因為那是強以大家共同認可的時間觀來規訓每個人的自由。因此「懶惰」與否,不在於你睡了幾個小時,而在於你有沒有在大家公認應當工作的時間睡覺?如果大家工作你睡覺,不管你睡覺時間多短,還是會被認為是「懶惰」!
而這也延伸出一個問題,就是中國人開始逐漸在「懶惰」話語系統中,習得了「虛應故事」的能力。因為「懶惰」是在別人可視範圍之下所認定,故大家慢慢有經驗後了解到要避開「懶惰」的譴責,就只要在別人的「可視範圍」或「可視時間」中,「偽裝」的很認真。反正長官巡視的「可視時間」可能至多一個鐘頭或半個鐘頭,只要你在那個時間表現的很努力,就不會落得「懶惰」稱號,老闆一走你就可以繼續倒頭大睡或作自己的事情!因此「懶惰」這個上位者意圖用以控制下位者的規訓話語系統,反而讓下位者更懂得如何才叫「受控制」,就是在你老闆看見時「受控制」,你沒看見時我不工作,都不會有人說我「懶惰」,而「虛偽」就從人們畏懼「懶惰話語系統」之中孕育而生!
很多觀念都是上位者束縛人們自由與行動的規訓話語系統,「懶惰」就是一例。而如今我們已經不再是以往的權力宰制時代,不管是神權宰制或是專制宰制,都已經是過去式。則我們是不是有必要重新審視某些「規訓話語系統」,重新審視某些觀念的正當性與普世性,而勿讓這些傳統的規訓觀念繼續妨害自己的心靈自由與自主選擇呢?既然如此,我們又怎能稱某些身體屬性適合「夜行」的朋友,對他們「晝伏夜出」之「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行為,暴力式的冠上負面的「懶惰」污名呢?許是他們晚間工作的動能更勝於日間工作的人們不是嗎?
要能自由自在地,不受這些話語系統的語言暴力影響心情,就必須要了解「懶惰」觀念,只是一種暴力語言,是不是「懶惰」不取決於「他者」,而取決於「自己」。所以揭開那層傳統霸權式暴力話語機制,重新審視所有觀念,將所有觀念進行「當代化」,許是一個觀念研究的重要任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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